j9九游会官网登录:【禁烧秸秆】禁烧秸秆安全宣传这些法律红线碰不得!
尤其在高速、国省干道附近烧荒,烟雾飘散至行车道上,使能见度下降,严重干扰驾驶人视线,对行车安全影响甚是突出。
按照禁烧秸秆的相关规定,严禁在高速两侧各1公里和国省道公路两侧各1公里地带焚烧秸秆。
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,通常指小麦、水稻、玉米、薯类、油菜、棉花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。
焚烧就是指农民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毁的一种行为。因为秸秆焚烧的害处很多,所以我们一般是禁止秸秆焚烧行为的。
污染空气环境,危害人体健康。有数据表明,焚烧秸秆时,大气中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。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某些特定的程度时,对人的眼睛、鼻子和咽喉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,轻则造成咳嗽、胸闷、流泪,严重时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炎发生。
引发火灾,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秸秆焚烧,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,尤其是在村庄附近,一旦引发大火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引发交通事故,影响道路交互与通行和航空安全。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,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,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,可见范围降低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破坏土壤结构,造成农田质量下降。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,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,加重了土壤板结,破坏了地力,加剧了干旱,农作物的生长和增产将受到严重影响。
①依据第77条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,禁止露天焚烧秸秆、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。
②依据第119条第一款,违反本法规定,在露天焚烧秸秆、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
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③依据第119条第二款,违反本法规定,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,焚烧沥青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
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2
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,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依据第49条的规定,以“故意损毁财物”
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的;对不听劝阻,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,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依据第50条规定,
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,不服从管理,殴打、故意伤害、公然侮辱镇、村干部的,分别依据第42条、第43条的规定,
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罚款。3
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据第115条规定,
以放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;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依据第277条的规定,
①对在油库、加油站、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,依据第63条第2项的规定,以“违反规定使用明火”
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下拘留。②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,依据第64条第2项的规定,
以“过失引起火灾”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发现焚烧秸秆等烧荒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时,驾驶人应及时报警。公安机关将根据真实的情况,依法采取封闭道路、限制车速等管控措施,保障通行安全。
已处于烟雾区域中的车辆,应及时打开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切忌使用远光灯;多使用喇叭可引起周围车辆注意,示意自己车辆的位置;其他车辆鸣喇叭时,应鸣喇叭回应;切勿随意变更车道、超车,更不能就地停车,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,或进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,等待团雾消散。
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,防止发生追尾事故;驾乘人员及时撤离现场,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。为保证自身和他人行车安全,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们:
发现沿途有焚烧秸秆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影响出行安全时,驾驶人应在确保驾驶安全前提下,及时通过110或122报警。公安机关将根据真实的情况,依法采取封闭道路等管控措施,保障通行安全、彻底消除隐患。
一旦进入烟雾区域,应立即减速降速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: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,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允许超出每小时20公里,并从最近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。
已处于烟雾区域中的车辆,应及时打开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切忌使用远光灯;多使用喇叭可引起周围车辆注意,示意自己车辆所处位置;其他车辆鸣喇叭时,应鸣喇叭回应。
减速行车过程中,切勿随意变更车道、超车,更不能就地停车,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,或进入附近服务区暂避,等待烟雾消散。
遇事故或车辆故障时,要及时开启双闪灯,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,防止发生追尾事故;驾乘人员一定要及时撤离现场,然后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。新闻来源: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

